ST新潮: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议案投反对票 导致议案未获通过 [1] - 董事会审议《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时 全体7名董事均投反对票 [2] 股东提案争议 - 6名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宁波国金阳光等)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但未附具体提案内容 [1][5] - 4名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深圳市宏语商务等)提出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提案 但提案程序不合规 [3][4] - 董事会认定股东提案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临时提案需"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10日前提交"的规定 [4][5] 法律依据分析 - 根据《公司法》第115条 临时股东大会需提前15日通知并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2] - 《公司章程》第53条要求持股3%以上股东提案需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 [4] - 董事会认为股东混淆了"临时提案权"(持股1%+)与"股东大会召集权"(持股10%+)两种权利行使条件 [5][6] 董事会决议结果 - 董事会以0票同意 7票反对否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 [2] - 拒绝理由包括:提请方未附具体提案 且其他股东提案未满足法定程序要求 [6] -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8日将决议结果书面反馈提请股东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