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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和: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高管提名审核 -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何凡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 认为其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 符合《公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1] - 蒋利顺先生被提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经审查其职业背景和资质符合高管任职要求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 - 何鑫先生获提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提名委员会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规定 推荐流程合规 [2] - 李晓萍女士被提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核查其专业资质和工作经历满足高管任职条件 提名议案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提名程序合规性 - 所有高管提名均依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1][2][3] - 提名委员会对每位候选人的学历 职称 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确认不存在禁止担任高管的情形 [1][2][3] - 四项高管提名议案均获得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 后续将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