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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业绩承诺事项 - 公司与领为军融管理层股东达成《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2024年至2027年税后净利润分别为4100万元、7000万元、8300万元及9300万元 [1] - 2024年领为军融实际净利润为2427 05万元,承诺完成率仅59 20%,首年未达标 [1] - 公司对收购领为军融形成的27127 22万元商誉计提减值518 68万元 [1] - 根据协议,业绩承诺方需补偿公司1695 27万元,补偿方式可选择现金或领为军融股权 [1] 交易所问询重点 - 要求公司说明收购首年业绩未达标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前期盈利预测、估值审慎性及信息披露真实性 [2] - 需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测算过程,包括预测期收入利润增长率、期间费用等参数,并说明与收购时预测的差异 [2] - 需明确补偿义务人的具体补偿方式及时间安排,若非现金补偿需说明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障措施 [2] 独立董事意见 - 公司选择以股权方式补偿,因看好军事仿真行业前景且可增强对领为军融控制权,符合战略发展目标 [2] - 该补偿方式符合监管规则和市场惯例,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