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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确认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1] - 激励对象范围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1] - 明确6类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不符合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等 [1] 预留授予条件及执行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7名激励对象符合预留授予条件 [2] - 确定以2025年6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完成对2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2] - 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