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 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 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658万股[1]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06658万元[1] 债权人申报要求 - 债权人需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 - 法人类债权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 - 自然人类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 委托他人申报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法律依据与程序 - 回购注销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1] - 债权人逾期未申报不影响债权有效性,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务[1] - 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担保需按《公司法》规定提交书面请求及证明文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