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致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王致用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1] - 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1] - 符合银行业、保险业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相关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如适用)[1] 独立性承诺 - 不存在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或与持股1%以上股东、前十大股东、前五大股东任职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情形[2] - 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且与公司及相关方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2]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3] 任职情况与专业能力 - 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 且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4]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拥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领域全职工作经验[4] - 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4] 履职承诺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接受监管并保证履职时间与独立性[5][6]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 将按规定辞去职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