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 总裁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等[2] - 总裁可决定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业务[2] - 副总裁按分工协助总裁工作,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4] 高管职责与义务 - 高管需履行忠实义务,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接受交易佣金归己、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4][5] - 高管需履行勤勉义务,包括谨慎行使职权、公平对待股东、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等[6] - 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及经营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性[11] 决策机制与会议管理 - 总裁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总裁对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议题有最终决定权[9] - 总裁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为10年,决定事项需抄报董事长并报董事会秘书处备案[9][10] - 遇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高管需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1] 授权与审批权限 - 总裁可审批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或300万元的关联交易[2] - 涉及资产抵押的日常交易重大合同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3] - 工程承包类重大合同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或5亿元[3] 考核与追责机制 - 高管履职考核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其他管理人员考核由总裁负责[11] - 高管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亦需赔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