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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溪亚玛顿拟向盛京银行本溪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期限一年,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合计金额未披露[1] - 公司拟按持股比例51%为本溪亚玛顿提供51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部分由关联股东担保[1] - 担保合同尚未签订,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本溪亚玛顿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于辽宁省本溪市,经营范围涵盖技术玻璃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等[2] - 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上海云天玻璃持股49%,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 -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具体财务数据未披露)[2] 担保主要内容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510万元,期限及范围以正式协议为准[3] - 其他股东上海云天玻璃按持股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 董事会审议情况 - 担保事项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 - 担保行为风险可控,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3][5] 累计担保数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9.27%[5] - 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7244.54万元,无逾期或涉诉担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