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试点引入预先审阅制度 上交所从源头把好IPO“质量关”
搜狐财经·2025-06-18 09:36
预先审阅制度 - 上交所起草《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征求意见稿)》,共12条,包含五部分内容,旨在规范预先审阅工作并支持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 [2] - 预先审阅是上交所提供的非必经程序服务,用于在IPO正式申报前对文件质量把关,但不代表正式审核意见或对发行人条件的确认 [2] - 预先审阅适用于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或上市计划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科创板发行人,需通过保荐人申请 [2] 申请文件要求 - 发行人需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8号》提交预先审阅文件,封面需标注"预先审阅文件"字样并提交专项说明 [3] - 保荐人需核查发行人是否符合预先审阅适用情形并发表意见 [3] 工作机制 - 上交所参照《审核规则》程序开展预先审阅,通过问询与回复形成审阅意见,发行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正式申报科创板IPO [3] - 预先审阅未尽事宜按《审核规则》及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执行 [3] 保密与审核衔接 - 预先审阅阶段信息不公开,正式申报后需披露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及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回复 [4] - 若发行人文件已按预先审阅更新且无新增事项,上交所可不再提出审核问询 [4] 责任要求 -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保证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终止预先审阅程序或监管处罚 [4] 制度背景与目的 - 科创板此前已建立IPO咨询沟通制度,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并提升可预期性 [5] - 预先审阅制度借鉴境外经验,试点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减轻过早披露的不利影响,增强制度包容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