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 精达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精达转债”的公告
精达转债不提前赎回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不提前赎回已触发赎回条款的"精达转债",且未来六个月内若再次触发条款仍不行使赎回权利 [1] - 赎回条款触发原因为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 [2][3] 精达转债发行概况 - 可转债于2020年8月19日发行,总规模787万张(面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7.87亿元 [1] - 债券存续期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转股期为2021年2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 [2] - 初始转股价3.80元/股,经多次调整后最新转股价为3.35元/股 [2] 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 赎回条件包括:连续30交易日中至少15日股价≥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2] - 2025年5月28日至6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上述价格条件触发赎回条款 [3]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并承诺未来六个月(至2025年12月18日)内不执行赎回权 [1][3] - 2025年12月19日后若再次触发条款,将重新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赎回 [1][4] 大股东及高管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董监高均未交易"精达转债" [3][4] - 目前未收到上述主体的减持计划,未来若减持将依法披露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