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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Gaoxin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3号 [2][4] - 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并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667.30万元人民币,组织形式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43][46]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包含2名独立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6] -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其职务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4][8]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发起人包含高兴控股集团等9家机构,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其中第一大股东高兴控股集团出资2550万股 [6][7]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计划等6种情况,回购后需在10日至3年内完成注销或转让 [9][10] - 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量的25% [11][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3][59]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需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得抽逃出资 [12][40]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17][44] 经营与投资管理 -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橡塑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同时涉及金属材料贸易及技术开发 [5][15] - 董事会拥有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决策权,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 [44][114] - 公司实施重大担保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6类情形 [18][4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股东大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需包含表决结果及提案详情 [35][95]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意见,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51][52]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