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规 [2] - 工作原则包括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未经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发言 [4]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6]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核心要求 [7]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及ESG信息等八类事项 [8]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主持重大投资者活动,可授权总裁、董秘或财务负责人代行职责 [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投资者关系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及组织培训 [11] - 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协调各部门提供信息披露支持 [12][13] 投资者关系活动形式 股东会与数字渠道 - 公司需优化股东会安排,考虑中小股东参与便利性并提供网络直播 [15][16] - 官网设投资者专栏,需避免刊登第三方分析报告以防误导投资者 [18][20] - 通过电子信箱、论坛与投资者互动,重要问答需在专栏显著展示 [22][24] 会议与沟通机制 - 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采用网络直播并提前公告参会方式 [25][28] - 一对一沟通需平等对待投资者,沟通记录可公开以避免选择性披露 [29][31] - 现场参观需防范未公开信息泄露,接待人员需接受专项培训 [32][34] 日常沟通保障 - 设立专人接听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号码变更需及时公告 [35][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39][40]
建龙微纳: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