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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批准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包括符合发行条件 发行方案及预案等 [2][3] -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均延长12个月 [3] - 本次发行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注册生效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 [3][4][9] 认购对象合规性 - 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袁永刚和袁永峰 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 认购对象未超过35名 [5] - 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及/或合法自筹资金 不存在代持 结构化安排或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5][6] - 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私募备案程序 [6] 发行方案与定价 - 发行价格根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 初始价格为11.49元/股 [7]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发行价格经两次调整后最终为11.17元/股 [8][9] - 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调整后发行价格确定为125,693,822股 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9] 发行结果与资金到位 - 发行对象已于2025年6月11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总额为1,403,999,991.74元 [10][11] - 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391,512,544.73元 其中计入股本125,693,822元 资本公积1,265,818,722.73元 [11] - 募集资金将设立专用账户管理 专款专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