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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解读“获得电力”新政
中国电力报·2025-06-17 02:38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2020年1479号文基础上强化改革措施,推动建立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体系 [1] - 新政策提出"五化"目标(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包含14项重点任务和38条具体措施,计划到2029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 [8] - 政策内涵从"用上电"向"用好电"延伸,新增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内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9] 办电便捷化措施 - 扩大"三零"服务范围至160千瓦及以下全量民营经济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民营企业等新增对象 [10] - 优化35千伏及以上用户办电时限规定,不再强制执行10千伏项目相同标准 [10] - 推行水电气网线上联合申请、线下联合服务,推进电力外线工程审批流程优化 [10] - 要求供电企业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供电方案制定、竣工检验等环节,提供24小时人工智能客服 [10] 供电质量提升 - 要求供电企业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老旧小区等供电薄弱区域倾斜配电网建设改造资金 [11] - 加强配电网主动运维,推广无人机巡检模式,完善停电监控和自愈控制策略 [12] - 建立供电可靠性奖惩机制,按年度发布区域供电可靠性管理奖惩结果 [12] - 严格执行频繁停电管控标准(一年内停电不超过5次,连续60天不超过3次) [12] 绿色用电推进 - 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 [13] - 供电企业需建立绿证宣传推广机制,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购买绿证和使用绿电 [13] - 推广充电桩报装"以函代证""一小区一证明"等便捷服务 [13] - 提供免费电能监测、能效诊断等公共服务,推动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延伸 [13] 普惠服务保障 - 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供电薄弱区域供配电设施规范化改造 [14] - 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正式用电设施纳入竣工联合验收范围,作为交房必要条件 [14] - 供电企业需常态开展民生供电设施状态监测,协助非直供电小区设备隐患排查 [14] - 严格禁止未经合同约定强制用户预付电费,居民小区集中停电需提前报告主管部门 [14] 监管协同机制 - 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获得电力"提升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履行中央监管职责 [15] - 完善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建立投诉转办和协同联办机制 [15] - 供电企业需定期梳理用电投诉并分析改进措施,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15] 地方实施成效 - 山东省10千伏普通用户和低压居民用户电网环节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1个和3个工作日,达到全国最优水平 [4] - 2024年济南、青岛户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0.567小时和0.85小时,处于国内主要城市第一梯队 [7] - 山东省建立非直供电小区改造多方共担资金机制,2025年16市全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