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三太保”是二级财政?这个说法是误解
第一财经·2025-06-16 08:24
财政体制误解澄清 - 网络关于江苏省地市实行"二级财政"的说法不准确 实际为"三级财政"体制 [1][2][6] - 江苏省13个地市需向省级财政上缴收入 2024年下级上解收入达2055亿元 占省级总收入34% [3][6] - 省级财政税收收入仅23亿元 占全省税收收入0.3% 主要来自少量城建税 个税及中央分配的企业所得税 [3] 财政数据实证 - 2024年江苏省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022亿元 占全省37% [3] - 税收收入中企业所得税843,382万元 增值税-613,837万元 个人所得税仅6万元 [5] - 非税收入2,286,423万元 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44,007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89,426万元 [5] 财政体制优化 - 江苏省政府2024年印发文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7] - 改革将税基流动性强的税收划为省级收入 税基稳定的税收作为市县级收入 [7] - 分享方式从"增量集中"调整为"按比例直接分享" 并逐步统一非税收入分享方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