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073.18万元,用于芜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 -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1]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2]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4,149,936股 [2]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2]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合计控制公司45.92%的股份 [2] - 按发行上限测算,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下降,但仍保持控制权 [3] - 控股股东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2,659,699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6.41% [6] 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24亿元,同比增长13.07%;净利润9.53亿元,同比下降7.51% [5]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4亿元,同比下降23.79% [5]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62.61亿元,同比增长10.00%;净利润2.56亿元,同比增长13.93% [6] - 2025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亿元,同比增长416.97% [6] 历史融资情况 - 2021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60,968.96万元,发行价格8.61元/股,发行数量18,786.82万股 [4] - 2021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4]
宁波华翔拟定增募不超29.2亿 控股股东共质押56%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