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概况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为代销 [3]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47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9.53亿元 [3] - 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认购金额1650亿元,认购数量278.25亿股,发行价格为5.93元/股 [3][6] - 发行数量278.25亿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6] 发行定价与调整 -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初始发行价格为6.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3] - 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息0.1216元),发行价格调整为5.93元/股 [5][6] - 发行价格调整公式明确包含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情形 [4][5] 发行程序与合规性 - 发行已获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财政部的股东资格及发行方案 [7] - 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出具符合发行条件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23日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79号) [1][7] - 发行人与财政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认购价格、数量、限售期等条款 [3][8] -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5年6月13日,认购资金1650亿元已全额到账 [9][10] 限售与上市安排 - 财政部认购股份限售期为自登记之日起五年,期间不得转让 [6] - 发行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7] 发行对象核查 - 财政部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备案,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无股权质押情形 [10] - 财政部不构成发行人关联方,认购过程无财务资助或补偿安排 [10][11] - 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不适用财政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特殊性质 [11] 信息披露与结论 - 发行人已公告上交所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11] - 联席保荐人确认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发行人内部决议要求 [12] - 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3]
中国银行: 联席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