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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1] - 本次发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发行预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 募集资金用途及管理 - 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产品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2] - 资金使用与管理遵循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违规变更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2] - 公司制定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已作出相关承诺 [2] 发行程序及后续安排 - 本次发行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2] - 发行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监管部门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