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与激励计划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全票赞成(3人)[1] - 激励计划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并留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2] - 激励计划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绑定,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资格合法有效[5]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至少10天,监事会于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5] 考核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3] - 考核办法旨在形成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4] - 监事会认为考核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4] 审议流程 - 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4] - 具体内容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