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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装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减持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适用范围涵盖登记在董事高管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2] - 明确禁止董事高管参与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 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 - 董事高管需在上市时、任职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本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2] - 公告内容需包含上年末持股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核心要素[7][12] 股份买卖禁止与限制条款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涉嫌证券违法未满6个月等[15] - 敏感期禁售涵盖年报前15日、季报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16] - 年度可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年末持股量的25%[17] 股份锁定与解锁机制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7]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自动解锁可转让额度[20]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 减持计划与违规处理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22] - 违规买卖股票6个月内反向操作所得收益由董事会收回[23][31] -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降职、民事赔偿及移送司法机关等[31] 账户管理与特殊情形处理 - 深交所将董事高管申报的证券账户中公司股份自动锁定[25] - 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 到期自动解锁[29] - 涉嫌违规交易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强制锁定股份[26] 制度解释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34][35] - 术语定义明确"以上"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