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装备: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密及登记备案,证券部为日常执行部门[1][2]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交易(如资产总额30%以上的抵押/出售)、控股股东业务变化、重大诉讼等[3][4] - 未公开信息指未在深交所官网或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3] 内幕知情人范围 - 涵盖公司内部人员(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控股股东方、中介机构、监管人员等14类主体,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管理层[4][9] - 外部单位人员因业务往来或法定职责获取信息也需登记[4] 登记管理流程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包含姓名、证件号、知情时间/方式/内容等要素,知情时间以首次知悉为准[4][5] - 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年报披露等)需分阶段报送知情人档案,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深交所[5][6][10]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流程,保存至少10年[8][11]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声明,禁止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11][12] - 违规行为将面临通报批评至开除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1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3]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前需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