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规,严控新设基金、存量提质趋势明显
南方都市报·2025-06-12 12:52
政府投资基金政策趋严 - 甘肃省和广东省政策均强调严格控制新设基金,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财政拨款或自有收入新设基金 [2] - 甘肃省政策在严格程度上更为突出,全文9次提及"严"字,涉及新设基金、退出机制、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等多个方面 [3][4] - 甘肃省政策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级政府投资基金,严控新设基金",被市场解读为更严格的新设基金限制 [5] 各地政策落地情况 - 自国务院办公厅"一号文"印发以来,广东、甘肃、黑龙江、山西等多地已陆续出台配套落地文件 [6] - 已发布的省级政策基本沿用"一号文"主体结构,涉及政府投资基金定位、分级分类管理、统筹整合优化布局等方面 [7] - 黑龙江政策单列基金直投,允许引导基金采用直投项目方式进行投资,相比其他省份更突出直投方式 [9] 管理费支付方式调整 - 广东省政策提出管理费依据考核评价结果核定拨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金中列支,或将打破行业惯例 [10] - 甘肃省政策提出科学合理确定管理费,鼓励采取"基础管理费+超额收益分配"等方式 [11] - 黑龙江省政策将行业惯例写入管理规定,明确年度管理费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的2% [12] 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趋势 - 国务院办公厅"一号文"明确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6] - 政府投资基金将强化"尽职免责"机制,完善管理体制和创业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流程合规性 [7][8] - 今年以来各地设立母基金动力下降,多地转向成立直投基金,2024年第一季度新发起母基金规模同比下降38.7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