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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山红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 [1] - 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要求 [1] -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利益关联 [1] - 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1] - 未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 [1] 无不良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 - 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兼职与任期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镇海石化连续任职未满6年 [3] 履职承诺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 [4]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