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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5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4]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行政楼8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至15:00 [4][5] -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15日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参会人员与表决情况 - 参与现场表决股东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385,864股 占总股本32.5695% [5] - 参与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225名 代表股份134,216,778股 占总股本33.27% [5]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现场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 涉及延长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均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6][7] - 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独立董事 候选人当选 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6][7] - 现场投票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 最终结果结合网络投票数据统计得出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参会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8]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