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翠微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举行 [2]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于2025年5月26日通过决议并于5月27日披露会议通知 [4] - 网络投票时间分为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和互联网平台时段(9:15-15:00)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4]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总计68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5,152,570股 占总股本52.3663% 其中现场出席3人代表392,539,470股(52.0200%) 网络投票680人代表2,613,100股(0.3463%) [5][6] - 除股东外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现场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获通过 同意票394,531,970股(99.8429%) 反对票529,300股(0.1340%) [7]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计票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6][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