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 提名李姝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1]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 被提名人符合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兼职、任职及反腐倡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 - 被提名人符合金融监管机构(如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如适用)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 [2] - 被提名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 [2] - 被提名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任职关系 [3]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3] 无不良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 - 被提名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记录 [3] 专业资质与兼职情况 - 被提名人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 被提名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4]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七一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