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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助力独董改革
经济日报·2025-06-10 22:09

核心观点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于2025年6月6日施行 推动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和提升履职质效 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 [1] -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自2023年4月启动 首次系统性调整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和履职方式 旨在实现责权利匹配 遏制大股东控制权滥用 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1] 审计委员会职能变革 - 审计委员会成为独立董事履职关键平台 监督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和内外部审计工作 [2] - 新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章程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取消监事会强制设置要求 [2] - 审计委员会承继原监事会业务监督权、人事监督权、临时股东会提议权及代表诉讼权等核心职能 [2] - 成员构成要求全部由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 形成对董事会负责并直接向股东会报告的监督模式 [2] - 截至6月5日已有超200家公司取消或裁撤监事会 [2] 工作指引机制创新 - 身份独立化:成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占比须过半数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3] - 运行规则程序化:提供说明书式具体指引 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具体内容 [3] - 职能定位实质化:转变为兼顾财务监督和人员履职监督的机构 解决与监事会职能重叠导致的监督不力问题 [3] 独立董事履职强化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强化和范围扩大对独立董事提出更高履职要求 [4] - 证监会派出机构、沪深交易所和中上协等多方加大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力度 完善配套制度和任职监管 [4] - 2024年报期间独立董事通过举报财务造假、投反对票、要求第三方核查等方式积极参与年报审计工作 履职质效显著提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