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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委托理财概述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合计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1] - 委托理财资金全部为合法闲置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 - 理财产品范围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中低风险产品 [1] 授权与期限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 - 该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2] 资金管理与影响 - 委托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1] -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且财务状况较好 理财行为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3] -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39号和37号对理财投资进行核算及列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