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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凌云B: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退市触发条件 - 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 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条件 [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2.1条规定 公司股票已满足交易类强制退市标准 [1] 停牌及后续程序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10日开市起停牌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期限届满或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终止上市事宜 [1] - 交易所将根据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作出最终终止上市决定 [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及时披露交易类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并充分提示风险 [1] - 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须立即进行披露 [2] - 股票摘牌前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继续遵守所有信息披露义务 [2] 退市后安排 - 公司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 [2] - 须做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 [2] - 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2] 管理层责任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监管要求 [2] - 管理层需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