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袁进)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袁进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候选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10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1] - 包括但不限于中组部、中纪委、证监会、央行、银保监会等机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规范性文件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无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不持有1%以上股份或前10大股东) [2] - 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 [2]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 无不良记录确认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 - 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且无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记录 [4] - 无重大失信记录及监管认定的其他不良情形 [4] 履职限制与承诺 - 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且在安泰集团连续任职未满6年 [4]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履职时间和决策独立性 [5]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 [5] 声明有效性 - 声明内容经安泰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确认 [4] - 候选人已通过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资格核实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