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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债券发行与更名 -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公司债券 [1] - 本期债券为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1] - 债券名称由原申请的"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 - 名称变更不影响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效力,包括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签订的文件 [1][7] 参与机构 - 本期债券发行涉及多家证券公司和法律机构,包括中信证券、兴业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国国际金融、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广发证券等 [3][4][5][6][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本次债券发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