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担保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1][2] 子公司担保事项 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溧水支行申请95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8个月 [1] - 公司按89.8279%股权比例为其中850万元提供担保,其余由其他股东按比例承担 [1] - 担保期限覆盖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旨在支持子公司经营稳定性 [1] 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拟向苏州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 [2] - 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期限同样延伸至债务到期后三年 [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文件签署 [2] 担保影响评估 - 两项担保均不构成关联交易,财务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2] - 授信资金将直接用于支持子公司业务运营的持续性需求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