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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向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 烟台富利股东迟富轶按28.30%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5][7] - 本次担保属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内,无需额外审议 [8][9] 被担保人情况 - 烟台富利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资本21,200万元,主营新材料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9][11] - 公司持股烟台富利66.04%,迟富轶持股28.30% [9]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烟台富利提供担保余额76,043.60万元 [4] 担保协议条款 - 保证范围涵盖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 [10]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每笔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日起三年 [12] - 反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与主担保同步,展期后另加三年 [14][15] 财务数据与授权 - 2025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13,480万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9.46% [6][19] - 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授信担保授权总额44,000万元,票据担保授权3亿元 [8] - 累计担保余额85,926.94万元中,81,830.22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6][18] 决策程序与必要性 - 担保事项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17] - 担保用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且设置反担保 [16] - 董事会认为担保符合经营实际,能有效监控被担保方资信状况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