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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4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亦军主持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总计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278,377股(现场13人/38,970,355股占比37.6889%,网络31人/308,022股占比0.2979%) [3] - 出席人员资格经审查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3]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3] 审议事项与表决结果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 [4][5] - 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上交所系统投票时段为6月4日9:15-15:00),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6] - 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资格、表决方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 [6] - 律师事务所对程序合法性出具无保留意见,法律意见书将随会议决议公告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