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971,655股(占总股本15.4425%) [5] - 网络投票股东1,753人,代表股份12,728,783股(占总股本1.0186%) [5] - 合计出席股东1,763人,代表股份205,700,438股(占总股本16.4611%) [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共审议22项议案,包括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订等 [6][7][12][16] - 普通表决事项(1-7、9-17、19-22)均获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1] - 特别表决事项(8、18)获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 - 最高通过率议案为98.96%(反对0.88%,弃权0.16%),最低通过率议案为84.52%(反对13.22%,弃权2.26%) [7][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1]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在会议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