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顶科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5][6] - 2022年第一期激励计划履行相同审批程序 包括董事会提案、监事会核查及股东大会决议[7][8] - 2023年第一期激励计划新增考核管理办法议案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庄任艳公开征集投票权[9][10] 本次注销事项 - 注销依据为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资格 根据2022年第一期激励计划规定[11] - 具体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合计73,761份[12] - 注销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履行信息披露手续[10][12] 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 调整依据为2024年度每股派息0.394元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派息需调整行权价格[12] -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原行权价 V为每股派息额 调整后价格需大于1[13] - 调整后行权价格:2021年第三期111.21元/份 2022年第一期73.78元/份 2023年第一期55.38元/份[13]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 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 第三个等待期于2025年6月19日届满[13] - 公司层面未触发负面情形 激励对象无违法违规记录[15][17] - 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下降率11.4% 研发费用占比21.71% 公司绩效得分90分 对应行权比例100%[16] - 31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为B级及以上 满足全额行权条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