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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总则与基本原则 - 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 旨在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1] - 计划遵循合法合规、自愿参与、盈亏自负原则 严禁强制参与或利用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1] 持有人与资金来源 - 持有人总数不超过10人 需为公司员工或董事会认定的激励对象 参与资格需符合法律法规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2] - 资金来源于持有人合法薪酬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 无杠杆或第三方奖励安排 总认购份额不超过902.4666万份 每份1.00元[2] 股票来源与规模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 总数不超过426,900股 占公司总股本0.38% 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2] - 回购价格上限由59.27元/股调整为59.05元/股 累计回购426,900股 耗资16,013,331.20元(不含交易费用)[3] 存续期与锁定期 - 存续期为60个月 可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批准后延长 锁定期12个月 自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4][5] - 锁定期内因送股、转增等衍生股份同样锁定 现金股利暂不分配 锁定期后由持有人会议决定分配方式[5] 考核机制 - 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双重要求 公司考核以2024年乘用车营收为基数 2025年增长率需达15%[6] - 个人考核结果分四级(S/A/B/C) 对应解锁比例100%/80%/50%/0 未达标份额由公司按原始出资额收回[7] 归属安排 - 考核期为一年 锁定期满后分三年归属 比例依次为30%、30%、40% 归属期起始时间为股票过户后12/24/36个月[7] 管理架构 - 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监督机构 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除股东大会表决权) 负责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8][12] - 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 审议计划变更、终止、参与融资等重大事项 决议需50%以上份额同意(部分事项需2/3)[8][10] 资产处置与权益变更 - 计划资产包含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及投资收益 持有人份额不得擅自担保或转让[15] - 持有人离职、退休、身故或发生重大过错时 未归属份额由公司按原始出资额收回 已归属部分按情形处理[16][17][18] 计划终止与清算 - 存续期满或资产全部变现后可终止 清算时按份额分配现金或股票 亦可经持有人会议2/3同意提前终止或延长[19]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不影响计划存续 计划变更需持有人会议2/3同意并董事会批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