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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增持主体资格 - 增持主体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矿集团),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478,401.384701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1508200390 [3] - 淮矿集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合法增持资格 [4][5] - 增持主体经营范围包括煤炭产品、焦炭、电力、化工产品等,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3][4] 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 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增持金额为3亿元至5亿元人民币 [5] - 增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计划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6日起6个月内 [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淮矿集团已增持公司股份25,576,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累计增持金额为300,000,001.05元 [6] 持股结构变动 - 增持前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9,355,295股,占总股本的60.50%,其中淮矿集团直接持股1,603,035,295股(占比59.52%) [5] - 本次增持后淮矿集团直接持股增至1,628,612,145股,占总股本的60.47% [6] - 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6] 信息披露履行 -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增持计划公告,明确增持主体、方式和金额范围 [7] -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25日和2025年4月10日披露增持进展公告 [7] - 增持完成公告将与本法律意见书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7] 免于要约收购情形 - 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五款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增持前淮矿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已超50%(60.50%),且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8] - 增持后淮矿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增至60.47%,仍符合免于要约条件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