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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
杭州日报·2025-06-03 02:56

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成效 - 市区PM2 5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 同比改善3.2% 完成省定考核目标[2] - 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4年保持100%[2] - 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7.4% 以占全省14%的能耗贡献了全省24%的GDP[2] - 入选全国首批25个碳达峰试点城市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得分和排名均创历史新高[2] 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 市法院环境资源庭自2022年设立以来共审结环资案件1万余件 其中国家级和省级典型案例各5个[3] - 市检察院有9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大运河保护等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3] - 法院与安徽黄山中院建立流域司法协作机制 检察院牵头浙皖2省7地构建检察协作机制[3] 人大监督与评价机制 -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7项市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 重点围绕大气扬尘和水环境治理进行专题监督[4] - 贯彻开门调研审议监督理念 赴多地听取基层意见并邀请专家群众参与调研[4] - 应用四督联动机制 对市发改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联动监督[5] 未来工作重点与建议 - 建议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实现路径[5] - 着力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建筑垃圾 大气扬尘治理 邻避设施等群众身边热点问题[5] - 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监督指标体系和相关数字化监督场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