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 关于奥普科技差异化分红事项之股票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5-30 12:18
差异化分红背景 -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通过股份回购预案并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回购 截至2025年5月19日回购专户持有11,395,000股股份 根据《公司法》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需进行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 [4] 分红方案细节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及5月16日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378,873,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 [4] - 公司总股本为390,268,000股 扣除回购专户11,395,000股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08,380,150元 [4][5] 除权除息计算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且无股份变动 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5] - 以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10.67元/股为基础 实际除权除息价格为(10.67-0.55)÷1=10.12元/股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378,873,000×0.55)÷390,268,000≈0.53元/股 对应虚拟除权参考价为(10.67-0.53)÷1=10.14元/股 [5] - 除权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为|10.12-10.14|÷10.12×100%=0.20% 低于1%阈值 表明回购股份对除权价影响微小 [5] 法律合规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