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2人,持股869,148,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56% [4] - 网络投票股东765名,代表股份381,76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46% [4] -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 - 议案6、7、9、10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5]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