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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 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4:00,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9:15-15:00 [3] - 会议通知及补充公告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及之前通过《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及投票方式等细节 [2] -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徐益民主持,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会议人员与表决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4,620,160股(占总股本37.2540%),网络投票股东496名,合计参与表决股东504名,代表股份670,392,452股(占总股本38.7434%) [4][5]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 [5] - 议案表决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监票验票程序合规,最高赞成率达99.2765%(议案7),最低赞成率为99.0482%(议案5) [5][6][7][8][9] 议案表决结果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获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普通决议议案均获过半数赞成 [9]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对关键议案支持率超90%,例如议案5中小股东赞成率90.7938%,议案7达92.8904% [6][7][8] - 议案涉及内容包括2024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8921%(议案5) [5][6][7][8][9]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11] - 会议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表决票数统计真实准确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