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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提升治理水平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1][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3][4] - 管理目的涵盖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形成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管理对象包括现有/潜在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及财经媒体等传播媒介 [5] - 沟通内容涉及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及ESG信息等 [6][7]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与渠道 - 公司需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路演等多渠道开展管理,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8][9] - 可组织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等活动,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10][11]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并采用多样化形式 [13][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与考核,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 [20][21] - 职能部门需配合归集生产经营信息,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股价预测 [22][23] -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及对公司与行业的全面了解 [24] 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规范 - 公司需定期培训相关人员,交流内容需以已披露信息为准,严防重大信息泄露 [25][26] - 需建立管理档案并保存至少3年,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管理 [27][28] 制度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废止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