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类别去污名化进程中的核心作用 - 国家在特定类别组织去污名化过程中扮演主导角色,通过综合运用“前台策略”和“后台策略”来推进进程[1][2] - 国家拥有行政能力(制定法律政策)和文化能力(媒体宣传)以互补方式改变组织的社会结构位置和公众认知[3] - 国家需要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立场,对去污名化策略进行迭代调整,以应对价值观冲突并维护政权合法性[4] 中国私营企业去污名化的四阶段策略 - 第一阶段(地方试验):国家在经济特区进行试验,将私营企业与促进就业等实用价值联系,媒体不再直接关联“私营企业”与“剥削”[6];私营企业数量从近乎为零增至320万[7] - 第二阶段(谨慎扩张):国家放松后台监管,实行“三不”政策,并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承认“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合理性[9];私营企业数量从320万迅速增加到1920万[10] - 第三阶段(公开冲突):反对声音试图推动再污名化,但1988年私营经济合法地位首次写入宪法,取消雇员数量限制[11] - 第四阶段(制度和解):公众对经济发展的渴望促使国家巩固去污名化,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在2005年达到9610万,与国有企业基本持平[12] 去污名化的策略与影响 - 国家在进程初期优先强调该类别的实用价值(如扩大就业、发展生产力),而非直接重建道德价值,以缓解意识形态冲突[4][6] - 后台策略(如放松监管)为私营企业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前台策略(如立法改革)则公开传达官方立场并引导舆论[2][5] - 污名化会导致企业商誉受损、消费者信任度下降、人才流失和融资难度增加,对营商环境和投资信心产生极大负面影响[2] 企业与国家权力的互动启示 - 企业家应主动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对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诉求,以维护稳定和确定的发展环境[13] - 企业可通过行业协会等渠道参与公共政策讨论,推动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出台,提升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13] - 企业需关注政策导向变化,在政府支持与市场规则间寻找平衡,把握政策红利的同时避免过度依赖而丧失竞争力[14]
拨云见日:从私营企业看国家主导的去污名化
36氪·2025-05-30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