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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9日前15日通过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载明会议届次 召集人 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14:00在西安中交科技城召开 同步开放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平台 [4] 参会人员与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名 代表股份45,000,000股 网络投票股东68名 代表股份465,100股 [5] - 合计72名股东参与表决 代表股份45,465,100股 占公司总股本75.7752% [5] -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 部分董事通过远程视频参会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获99.7354%同意票通过 反对票占比0.2629% 弃权票占比0.0015% [6] - 中小股东表决中74.1346%投同意票 25.7149%反对 0.1505%弃权 [7] - 议案属普通决议事项 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8]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网络投票 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 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6][8] - 会议记录经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等签字确认 具备法律效力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