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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核心目标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形成稳定投资者基础、促进股东财富增长等 [6] - 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需符合法律法规)、平等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和诚实守信 [7] 工作内容与实施方式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电话会议及现场路演等多元化方式 [10]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执行,需配备具备财务、法律知识及沟通能力的专业人员 [11][6] - 主要职责涵盖组织投资者活动、维护沟通平台、处理投诉建议及统计分析股东结构 [12][6] 沟通对象与内容范围 - 工作对象覆盖现有股东、潜在投资者、分析师及财经媒体 [8]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数据、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九大类别 [9] 具体操作规范 - 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1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必须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 [18][19] - 特殊情形如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等需强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20] - 说明会需提前公告时间地点,并开通现场/网络/电话等多渠道参与方式 [21][22] 信息管理与保密要求 - 禁止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做出股价预测 [4][29] - 媒体采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防止误导性宣传 [25] - 其他部门需配合投资者关系工作,且相关人员需接受专项培训 [27][28] 制度适用范围与效力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0]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