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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326,123.35元 [1]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方案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6,522,4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3] 权益分派对象 -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咨询机构 - 咨询机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联系人为吴萍,电话为028-87559307,传真为028-8755930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