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业绩考核未达标,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回购价格调整并回购注销397.20万股限制性股票 [10][13]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66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0][13] - 本次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4][6][7][8][10] 批准与授权程序 - 2022年7月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首次授予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4] - 2022年9月董事会通过预留授予议案,2023年9月首次通过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议案 [5][6] - 2024年10月及2025年5月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议案,对应第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标情形 [8][10] 回购价格调整细节 - 调整依据:2025年4月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元现金红利)触发《激励计划》价格调整条款 [10] - 调整方法:按授予价格2.66元/股为基础,叠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0][13] 回购注销实施内容 - 回购数量:397.20万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解锁部分) [13] - 回购原因: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13] - 后续流程: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