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 -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指定,且必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5]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控制度、行使监事会职权等 [9]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信息、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 [10]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包括审阅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等 [11]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三日通知的要求 [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17][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或电话形式,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23] 审计委员会工作支持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提供专业支持 [8] -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需配合其工作 [16]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5]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22] - 会议记录需真实完整,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 [26]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