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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网络投票安排等事项 [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召开,董事长孙松鹤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为当日9:15至15:00 [4] - 实际召开情况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出席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28,596,088股(占总股本49.0691%),网络投票股东86名,代表股份7,104,929股(2.7111%) [5] - 合计92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135,701,017股(51.7801%),其中中小投资者持股占比2.7111% [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出席资格合法有效 [5][6] 议案表决结果 -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12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薪酬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7][8][9] - 第11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9] - 会议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7][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及公司内部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9] - 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签署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 [9]